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协助中心领导组织、协调机关工作;承担文秘、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接待、会务、综治维稳、政务公开、精神文明建设、后勤保障、安全保卫、乡村振兴等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中心重要事项督办工作;负责对外信息发布和有关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对外联络和中心内部的统筹协调;配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完成日常事务工作。
(二)归集管理科。参与住房公积金归集政策的拟订和宣传;负责执行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计划及制定相应落实措施;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工作办法;负责协调和处理单位和职工归集业务维权类信访;负责中心归集业务有关涉诉案件的应诉工作;按照法律、法规授权,负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执法处理工作。指导市区营业部、各管理部(分中心)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工作。
(三)支取管理科。参与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拟订和宣传;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工作办法;负责协调和处理单位和职工提取业务维权类信访;负责中心提取业务有关涉诉案件的应诉工作;指导市区营业部、各管理部(分中心)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工作。
(四)信贷科。参与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拟订和宣传;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住房公积金信贷业务工作规定和操作规程;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工作;负责对合作项目的现场勘察和项目合作协议的签订工作;负责对职工贷款维权类信访进行协调和处理;负责中心信贷业务有关涉诉案件的应诉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贷后管理工作;负责逾期贷款的催收和风险资产监管工作;指导市区营业部、各管理部(分中心)的公积金贷款业务。
(五)技术服务科。负责编制中心信息化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方案的制定与组织实施;负责拟定中心信息化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中心公积金业务系统及综合服务平台的建设、管理、维护工作;对住房公积金业务合作单位信息数据交互工作进行管理;负责信息技术资料档案的管理与电子数据信息的安全管理;负责中心计算机网络建设及维护工作;参与中心信息化设备及相关软硬件采购方案的制定及设备的政府招标采购与验收。
(六)计划财务科。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以及执行情况的报告;负责住房公积金的财务管理和统一核算;负责组织制定内部控制评价标准,组织实施住房公积金内部控制评价和风险管理;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及资金调配使用管理;拟订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负责各项业务综合报表的统计、编报工作;负责中心经济运行分析及编制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负责中心财务印鉴和重要空白凭证的保管工作;负责各类会计档案的立卷、上年及当年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负责对合作银行的考核工作;承担住房公积金经费管理使用相关工作。
(七)稽核科。负责制定内部稽核工作制度,编制稽核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配合制定内部控制评价标准,配合实施住房公积金内部控制评价和风险管理;负责对住房公积金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资金运用、财务收支、会计核算等实施内部稽核和监督检查;承担对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制度执行情况和相关系统数据管理监督检查事务性工作,并对内部业务管理中的违规、违章事件实施核查;负责配合上级审计部门的审计及整改落实工作;参与中心年度考核工作。
(八)市区营业部。负责市区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登记开户、缴存信息的变更、汇(补)缴等业务的办理;负责审批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转移业务;负责市区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受理、初审、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负责住房公积金相关柜面业务的资料管理、会计凭证的整理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咨询解答、业务查询、信访维稳等工作;制订公积金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和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服务标准化并组织实施;承担服务热线管理及智慧服务大厅管理工作。
(九)义马分中心(义煤分中心)。依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授权,负责义马市辖区内及义煤集团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业务办理、提取业务的审批办理、贷款业务的办理和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宣传解答、业务查询、信访维稳等工作。
(十)渑池管理部。依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授权,负责渑池县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业务办理、提取业务的审批办理、贷款业务的办理和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宣传解答、业务查询、信访维稳等工作。
(十一)陕州管理部。依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授权,负责陕州区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业务办理、提取业务的审批办理、贷款业务的办理和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宣传解答、业务查询、信访维稳等工作。
(十二)灵宝管理部。依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授权,负责灵宝市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业务办理、提取业务的审批办理、贷款业务的办理和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宣传解答、业务查询、信访维稳等工作。
(十三)卢氏管理部。依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授权,负责卢氏县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业务办理、提取业务的审批办理、贷款业务的办理和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宣传解答、业务查询、信访维稳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