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热点问题解答
2025年12329服务热线热点问题解答 第八期.docx 2025年12329服务热线热点问题解答 第六期.docx 2025年12329服务热线热点问题解答 第二期.docx 2025年12329服务热线热点问题解答 第九期.docx 2025年12329服务热线热点问题解答 第七期.docx 2025年12329服务热线热点问题解答 第十二期.docx 2025年12329服务热线热点问题解答 第三期.docx 2025年12329服务热线热点问题解答 第十一期.docx 2025年12329服务热线热点问题解答 第十期.docx 2025年12329服务热线热点问题解答 第四期.docx 2025年12329服务热线热点问题解答 第五期.docx 2026.1月12329热线问题解答.docx 2025年12329服务热线热点问题解答 第一期.docx
http://gjj.smx.gov.cn/139708/2026/2/2226901.html2026年02月25日
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信息公开指南
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编制本指南。 一、公开形式 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于公开三类。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1.公积金中心的机构设置、职能,包括公积金中心内设机构和管理部、负责人名单,对外业务的网点地址、业务咨询和举报投诉电话、办公时间。 2.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和办事程序,包括住房公积金的有关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办理各项业务所涉及的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业务流程和办理时限。 3.受委托承办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名称。 4.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提取、使用计划及计划执行情况,包括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增值收益用于城市廉租住房建设的情况。 5.住房公积金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增值收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 6.住房公积金管理及业务发展中长期规划。 7.其他依照有关规定应公开的信息。 (二)公开形式 1.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https://gjj.smx.gov.cn/)。 2.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形式。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 办公地址:三门峡市崤山路中段30号 办公时间:冬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 30 夏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 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398-2826333 通讯地址:三门峡市崤山路中段30号 邮政编码:472000 (二)申请方式 1.邮政寄送。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交申请,应填写《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s://gjj.smx.gov.cn/)下载,并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当面提交。通过当面提交申请,请提前电话联系。申请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规范填写《申请表》。 3.在线申请。 4.通过政务公开专区提交申请。申请人可到三门峡市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处提出申请。地址:三门峡市商务中心区迎宾大道与广场北路交叉口东200米,召公路与金谷东路交叉口南200米(商务中心区市民中心院内,天鹅韵酒店南侧)。 (三)申请的处理 1.审查。本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2.处理。本机关对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该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一)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二)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三)行政机关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四)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五)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六)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七)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3.答复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及保存政府信息的实际情况,确定提供政府信息的具体形式;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政府信息,可能危及政府信息载体安全或者公开成本过高的,可以通过电子数据以及其他适当形式提供,或者安排申请人查阅、抄录相关政府信息。 (四)收费标准 按照《三门峡市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1.填写《申请表》时,应按规定填写真实姓名或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所需政府信息应当描述明确,包括能够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载体形式。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四、不予公开的内容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二)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三)本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四)本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除外)。 (五)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调整范围的其他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8-2826333 办公地址:三门峡市崤山路中段30号 邮政编码:472000 办公时间(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周一至周五: 夏季 8:00-12:00,15:00-18:00 冬季 8:00-12:00,14:30-17:30 六、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7、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http://gjj.smx.gov.cn/629/2026/2/2225956.html2026年02月24日
咨询:公积金提取
婚前买的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名字属于单独所有。结婚后由商贷换成公积金贷款。两个人共同贷款。这时房产是单独所有还是共同共有。提取公积金时不确定怎么填写。如果是单独所有。我爱人公积金也能以偿还贷款提取吗。
2026年02月24日
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职能
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协助中心领导组织、协调机关工作;承担文秘、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接待、会务、综治维稳、政务公开、精神文明建设、后勤保障、安全保卫、乡村振兴等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中心重要事项督办工作;负责对外信息发布和有关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对外联络和中心内部的统筹协调;配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完成日常事务工作。 (二)归集管理科。参与住房公积金归集政策的拟订和宣传;负责执行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计划及制定相应落实措施;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工作办法;负责协调和处理单位和职工归集业务维权类信访;负责中心归集业务有关涉诉案件的应诉工作;按照法律法规授权,负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执法处理工作。指导市区营业部、各管理部(分中心)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工作。 (三)支取管理科。参与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拟订和宣传;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工作办法;负责协调和处理单位和职工提取业务维权类信访;负责中心提取业务有关涉诉案件的应诉工作;指导市区营业部、各管理部(分中心)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工作。 (四)信贷科。参与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拟订和宣传;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住房公积金信贷业务工作规定和操作规程;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工作;负责对合作项目的现场勘察和项目合作协议的签订工作;负责对职工贷款维权类信访进行协调和处理;负责中心信贷业务有关涉诉案件的应诉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贷后管理工作;负责逾期贷款的催收和风险资产监管工作;指导市区营业部、各管理部(分中心)的公积金贷款业务。 (五)技术服务科。负责编制中心信息化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方案的制定与组织实施;负责拟定中心信息化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中心公积金业务系统及综合服务平台的建设、管理、维护工作;对住房公积金业务合作单位信息数据交互工作进行管理;负责信息技术资料档案的管理与电子数据信息的安全管理;负责中心计算机网络建设及维护工作;参与中心信息化设备及相关软硬件采购方案的制定及设备的政府招标采购与验收。 (六)计划财务科。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以及执行情况的报告;负责住房公积金的财务管理和统一核算;负责组织制定内部控制评价标准,组织实施住房公积金内部控制评价和风险管理;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及资金调配使用管理;拟订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负责各项业务综合报表的统计、编报工作;负责中心经济运行分析及编制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负责中心财务印鉴和重要空白凭证的保管工作;负责各类会计档案的立卷、上年及当年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负责对合作银行的考核工作;承担住房公积金经费管理和使用相关工作。 (七)稽核科。负责制定内部稽核工作制度,编制稽核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配合制定内部控制评价标准,配合实施住房公积金内部控制评价和风险管理;负责对住房公积金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资金运用、财务收支、会计核算等实施内部稽核和监督检查;承担对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制度执行情况和相关系统数据管理监督检查事务性工作,并对内部业务管理中的违规、违章事件实施核查;负责配合上级审计部门的审计及整改落实工作;参与中心年度考核工作。 (八)市区营业部。负责市区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登记开户、缴存信息的变更、汇(补)缴等业务的办理;负责审批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转移业务;负责市区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受理、初审、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负责住房公积金相关柜面业务的资料管理、会计凭证的整理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咨询解答、业务查询、信访维稳等工作;制定公积金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和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服务标准化并组织实施;承担服务热线管理及智慧服务大厅管理工作。 (九)义马分中心(义煤分中心)。依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授权,负责义马市辖区内及义煤集团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业务办理、提取业务的审批办理、贷款业务的办理和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宣传解答、业务查询、信访维稳等工作。 (十)渑池管理部。依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授权,负责渑池县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业务办理、提取业务的审批办理、贷款业务的办理和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宣传解答、业务查询、信访维稳等工作。 (十一)陕州管理部。依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授权,负责陕州区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业务办理、提取业务的审批办理、贷款业务的办理和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宣传解答、业务查询、信访维稳等工作。 (十二)灵宝管理部。依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授权,负责灵宝市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业务办理、提取业务的审批办理、贷款业务的办理和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宣传解答、业务查询、信访维稳等工作。 (十三)卢氏管理部。依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授权,负责卢氏县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业务办理、提取业务的审批办理、贷款业务的办理和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宣传解答、业务查询、信访维稳等工作。
http://gjj.smx.gov.cn/619/2026/2/2225923.html2026年02月24日
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2002年10月,为市政府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律和政策,结合本市实际,拟订住房公积金管理规章、具体管理办法和措施,经批准后实施。 (二)负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拟订、发布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业务的办理,以及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四)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 (五)编制住房公积金预(决)算,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提取核准,审核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等申请。 (七)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及审批工作。 (八)负责提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后组织执行。 (九)按照法律法规授权,负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执法处理工作。 (十)负责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一)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崤山路中段30号 办公时间:夏季:8:00-12:00,15:00-18:00;冬季:8:00-12:00,14:30-17:30 联系方式:2826333
http://gjj.smx.gov.cn/618/2026/2/2225917.html2026年02月24日
咨询:公积金提取
婚前买的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名字属于单独所有。结婚后由商贷换成公积金贷款。两个人共同贷款。这时房产是单独所有还是共同共有。提取公积金时不确定怎么填写。如果是单独所有。我爱人公积金也能以偿还贷款提取吗。
2026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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