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现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
为进一步提升“跨省通办”服务效能,更好地满足群众异地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需求,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落实住建部关于整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推动“亮码可办”工作要求,依托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和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实现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提供更加快捷便利的服务。
即日起,异地缴存职工在我市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时,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申领“电子码”,由工作人员扫码后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实时在线开具《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以统一“电子码”代替原有职工缴存证明、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贷款结清证明等3项纸质证明,实现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
目前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与原有纸质证明及出具方式并行使用、同时有效,过渡期一年;2024年8月起,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行。
主办: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审核:乔旭东
责编:杨新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