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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集业务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18-03-23 02:28 来源: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作者: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归集业务办理指南


一、 单位开户登记

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办理场所:市区(商务区)营业部、县(市区)管理部办理。

办理要件:

1、单位合法成立的证明。行政事业单位提供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组织机构的文件或颁发的证书原件,企业提供登记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原件,社会团体提供登记主管部门颁发的社会团体登记证原件,其他单位提供证明组织机构合法成立的文件原件;军队所属单位开户提供所属军队出具的证明或文件。

2、法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

3、工资表,加盖公章;

4、单位近一年来养老金缴存证明;

4、工资表,加盖公章;

5、《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6、《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申请表》,加盖公章;

7、《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职工开户申请表》,加盖公章。



办理流程:

1、登陆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网站(www.smxgjj.com)下载《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申请表》、《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职工开户申请表》、《授权委托书》。

《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职工开户登记表》中的缴存比例为各5-12%,单位配补比例和个人缴存比例一致,且同为整数。

2、开户单位填写表格并加盖公章及预留印鉴。(注:单位账号生成规则需要到现场分析历史数据后确定)

3、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单位开户经柜台办理保存后就可以打印回执,由单位经办人复核确认。今后单位业务原则上在网厅办理,包括人员变更,网上转账,电子回单打印,审核变更基数,合户及在本市辖区范围之内包括各县(市)之间的转移业务,从而提高办事效率。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 当日办结。


二、新增职工开户

单位设立或新录用职工,应自办理缴存登记之日起2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

办理场所:市区(商务区)营业部、县(市区)管理部办理。

办理要件:

1、单位填制《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增减清册》加盖单位公章。

2、新增职工近一年内养老保险缴存证明。

办理流程:提供要件材料→市区(商务区)营业部、县(市)管理部经办人员审核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三、自由职业者账户设立

凡已年满18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具有我市常住户口或取得我市《居住证》的非常住人口,在我市稳定就业且有合法经济收入的农业转移人口、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自由职业者(不含与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就业人员)均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享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缴存职工的各项权利。

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账户由中心设立专户统一管理。按照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销户提取的,自销户后未满2年再次开户的,需退回此前销户提取金额。自由职业者自愿销户提取的,需满2年后才能用同一种方式重新开户。

办理场所:市区(商务区)营业部、县(市区)管理部办理。

办理要件: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居住证》原件(非本市常住户口提供);

3、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信用报告有不良记录的不予开户;

4、最近12个月银行流水记录,银行流水平均月收入要达到社会平均工资的1.5倍或余额超过2万;

5、《三门峡市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申请表》(以下简称《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

6、最近12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7、指定银行的银行储蓄卡。


办理流程:自由职业者提供要件资料→市区(商务区)营业部窗口审核→中心指定的受托银行办理银行卡并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扣款协议书》。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 2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职工信息变更登记

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动,应提供相关证明,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申请变更。

办理场所:市区(商务区)营业部、县(市区)管理部办理。

办理要件:

职工办理信息变更登记所需材料:职工信息变更证明(加盖公章)。

办理流程:职工提供要件材料→市区(商务区)营业部,县(市)管理部经办人员审核→办理变更登记。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五、自由职业者信息变更登记

自由职业者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动,应提供相关证明,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申请变更。

办理场所:市区(商务区)营业部、县(市区)管理部办理。

办理要件:

自由职业者办理信息变更登记所需材料: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明。

办理流程:自由职业者提供要件材料→市区(商务区)营业部,县(市)管理部经办人员审核→办理变更登记。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六、职工账户转移

职工工作单位发生变动,自由职业者转入新就业单位的,应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办理转移职工在原单位必须是封存状态并且无欠缴,在转入单位必须已经开户。转移包括同城转移和异地转移。

办理场所:市区(商务区)营业部、县(市区)管理部办理。

办理要件:

(一)同城转移:

1、填制《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加盖转出、转入单位公章。

2、10人以上办理批量转移业务的,填制《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批量转移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电子表格。

(二)异地转移:

职工在转入地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申请将在原工作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转入地中心。

职工向转入地中心提出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应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3、其它用以核实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的材料。

同一单位多名职工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的,可委托单位经办人代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3、职工有效身份证件;

4、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

5、其它用以核实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的材料。

办理流程: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市区(商务区)营业部;县(市)管理部办理;

办理时限:

(一)同城转移:

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

(二)异地转移:

1、转出地中心收到转入地中心传递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应通过平台反馈确认信息,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2、转入地中心收到平台传递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及转入资金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


七、职工账户封存与启封

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但停止或暂停发放工资,暂时中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不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自由职业者自愿停缴封存的;单位(或自由职业者)应到管理中心为职工(或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

办理场所:市区(商务区)营业部;县(市)管理部。

办理要件:

1、职工账户封存与启封单位填制《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增减清册》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流程:

职工账户封存与启封,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市区(商务区)营业部;县(市)的到管理部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八、单位汇缴

单位应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按与管理中心约定的日期,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自由职业者应在每月扣款日(每月20日)前,将当月汇缴金额足额存入指定银行卡。

办理场所:市区(商务区)营业部、县(市区)管理部办理。

办理要件:缴款票据(进账单或汇票等)。

办理流程:

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市区的,到市区(商务区)营业部柜台打印住房公积金汇缴通知书→单位到银行办理缴款(缴款登记号要显示在备注栏);县(市)的到管理部办理,办理流程同上→缴款单位通过自助打印机打印住住房公积金汇缴书。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日办理。


九、单位补缴

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的,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的,应及时补缴住房公积金。

办理场所:市区(商务区)营业部、县(市区)管理部办理。

办理要件:

1、单位填制《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补缴清册》加盖单位公章;

2、缴款票据(进账单或汇票等)。

办理流程:

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市区的,到市区(商务区)营业部柜台办理变更业务→打印住房公积金补缴通知书→单位到银行办理缴款(缴款登记号要显示在备注栏);

县(市)的到管理部办理,办理流程同上→缴款单位通过自助打印机打印住住房公积金补缴书。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日办理。


十、单位缴存基数调整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每年调整一次,调整时间以公积金中心每年基数调整通知为准,第二次调整需中心柜台审核。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等于缴存比例乘以缴存基数。缴存比例为20%,缴存基数为当地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自由职业者办理贷款后,可将月缴存额调整为不低于月还款额)。

办理场所:市区(商务区)营业部、县(市区)管理部办理。

办理要件:

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申请表》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2、《年度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明细表》一份(拷盘打印表或者发电子邮箱),加盖单位公章;

3、上一年度单位工资表原件,复印件一份。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市区的;县(市)的到管理部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十一、单位注销登记

单位因合并、分立、撤销、破产或者解散而终止的,应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办理注销登记。单位申请注销的,应同时满足单位账户下余额为零和单位账户下职工账户数量为零两个条件。

办理场所:市区(商务区)营业部、县(市区)管理部办理。

办理要件:

1、单位注销住房公积金账户申请文件,加盖单位公章;

2、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撤销、解散或破产的文件,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的文件,工商、税务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和注销工商、税务登记等文件原件。

3、《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注销审批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市区的,由营业大厅办理;县(市)的,由管理部审核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日办理。



十二、 职工账户冻结解冻

个人冻结解冻是指根据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将缴存职工账户冻结、解冻,冻结后不能办理提取业务,但不影响缴存。

办理场所:市区(商务区)营业部、县(市区)管理部办理。

办理要件:

1、法院个人账户冻结文书;

2、经办人员身份证、执法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提交申请→市区(商务区)营业部或县(市)管理部。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2个工作日。


十三、职工账户查询

正常情况下职工有四种查询方式:

一是职工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到各营业大厅自助查询机查询;

二是登录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厅(wt.smxgjj.com)查询;

三是通过中心官方微信或者APP查询;

四是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语音自助查询或者通过12329短信查询。

非正常情况下,法院工作人员因案件需要查询当事人公积金情况的需提供法院介绍信、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工作证件及执法证件;律师因案件需要查询当事人公积金情况的需提供律师证及案件受理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