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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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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积金提取政策过于有限,建议深入调研,了解群众具体需求,向先进地区和我省其他地市学习,以便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房地产上下游市场回暖,带动消费。 例如许昌支持公积金提取用于装修房子,原文如下“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所购自住房装修,缴存人自购买新建商品自住房和二手自住房之日起5年内,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新建商品自住房的,提供五年内经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或收据;购买二手自住房的,提供五年内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税收缴款书(契税)。同一套房屋提取总额按照不超过自住房建筑面积1000元/平方米的标准核定。需注意的是,缴存人提取本人账户余额不足时,可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无提取顺序限制。缴存人家庭名下存在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缴存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均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住房装修。” 2026-04-21 09:4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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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感谢您的留言,我们深知大家对公积金装修提取政策的期盼,对此十分理解。 我市公积金政策制定需严格落实上级规定,综合考量本地资金安全、业务运行等多方面因素,经集体研究后确定。今年我们已新增物业费提取、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提取两项惠民政策,尽力满足大家多样化的住房需求。 目前装修提取暂未纳入今年实施计划,我们会持续向上级部门反馈群众诉求,积极争取政策优化。后续若有相关调整,将第一时间在官方渠道发布通知,欢迎您持续关注。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如还有其他问题需要咨询,可以拨打以下各管理部电话: 1、市中心:三门峡市崤山中路30号(军分区东侧) 市区营业部:崤山中路30号公积金办公楼二层 2775650 2775651 商务区营业部:商务中心区湖滨大厦A座三层 2775850 2、义马市管理部:义马市珠江路人行东侧 5828287 3、渑池县管理部:渑池县行政审批中心四楼 4815690 4、陕州区管理部:陕县高阳路与陕州大道交叉口(金涛花园门口) 3837977 5、灵宝市管理部:灵宝市长安路建行二楼 8852197 6、卢氏县管理部:卢氏县为民服务中心二楼 7871301 热线服务电话:12329 2026-04-22 17: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