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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事项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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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住建厅(豫住房(2025)181号)关于支持住房消费的若干措施,第六项规定,缴存人可凭借五年内不动产权证书提取公积金用于装修,请问该项措施三门峡啥时候可以实现 2025-10-27 10: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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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刚给您通过电话,三门峡装修提取政策,目前我们还没有接到准确的可办理通知,您可以用微信放大镜,搜索三门峡公积金,先关注公众号,找到服务指南点开,再找到提取业务指南,上面有今年可以提取的所有政策,您有时间可以登陆看一下,是否还有其它符合提取的条件,如还有其它疑问,可以拨打以下是各管理部电话: 1、市中心:三门峡市崤山中路30号(军分区东侧) 市区营业部:崤山中路30号公积金办公楼二层 2775650 2775651 商务区营业部:商务中心区湖滨大厦A座三层 2775850 2、义马市管理部:义马市珠江路人行东侧 5828287 3、渑池县管理部:渑池县行政审批中心四楼 4815690 4、陕州区管理部:陕县高阳路与陕州大道交叉口(金涛花园门口) 3837977 5、灵宝市管理部:灵宝市长安路建行二楼 8852197 6、卢氏县管理部:卢氏县为民服务中心二楼 7871301 热线服务电话:12329 2025-10-28 17: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