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信件详情
全部信件
我要留言
我要查询
意见征集
--  信件标题  -- 状态
渑池县教师公积金拖欠 已回复
--  信件内容  -- 提问时间
渑池县教师公积金从2023年9月至今公积金没到帐,导至没不能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合同已签,即将违约,怎么办?望领导及时处理。 2024-06-11 19:57:13
--  答复内容  -- 答复时间
您好:请您携带相关资料到渑池公积金管理部申请催建催缴,渑池管理部0398-4815690.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因此,具有缴存义务的主体为:与投诉人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因此,投诉人在投诉时应当提交如下材料: (1)投诉书(应当包含投诉人姓名、身份证号、详细住址、电话、具体的投诉事项和事实理由,阐明要求单位为投诉人缴纳哪一时间段多少数额的公积金,并陈述清楚工资数额、劳动关系建立的时间,以及劳动关系的凭证等)。 (2)投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投诉人与被投诉单位依法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或生效的劳动仲裁裁决书、或生效的人民法院裁判文书)。 (4)投诉人需提供在职期间的工资收入证明或凭据,如无法提供工资收入证明或凭据的,须书面说明不能提供原因。 2024-06-14 09:1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