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您好! 我是三门峡市义马市河南中车重型装备有限公司前员工,2019年7月入职河南中车重型装备有限公司,2021年4月辞职,河南中车重型装备有限公司与我签订合同,合同写有缴纳住房公积金,期间单位从个人工资扣掉17个月住房公积金共计3230元,因河南中车重型装备有限公司存在延迟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现象,故当我辞职时我的公积金还没交纳,公司说是到时候会把公积金退还给个人,2022年9月14日我收到3230元退款,请问河南中车重型装备有限公司应缴部分应该退给我吗?如果应该退还与我,我该如何维权?
2022-09-14 16:4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