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内容 --
提问时间
调整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同一套住房凭3年内经房管部门备案的《合同信息备案摘要》或《不动产权证》只可提取1次。2021年4月6日执行,想了解一下提取一次是4月6日后只可提取一次,还是一共可以提取一次,之前取过的不可再取。之前提取过一次,本来打算今年再提取一次,政策突然更改,又没有缓冲时间,不能在4月6日前办理,是不是应该考虑民生,既然新政策新执行,可否考虑满足老政策和新政策在4月6日后,都可提取一次。
2021-03-30 11: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