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2-02 来源: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建金[2008]18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08年10月09日 



  根据2008年10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的通知》(银发[2008]285号),现就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08年10月9日起,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下调0.18个百分点,由现行的3.33%调整为3.15%。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保持不变。



  二、从2008年10月9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及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均下调0.27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从4.59%调整为4.32%,五年期以上从5.13%调整为4.86%。



  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立即将本通知转发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执行。对利率调整后各方面的反应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上报我部。



  附表: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八年十月九日







附表







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表



                           单位:%



项 目

调整前利率 调整后利率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

  

  



当年缴存 0.72 0.72



上年结转 3.33 3.15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年以下(含五年) 4.59 4.32



五年以上 5.13 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