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2-02
来源: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加强灵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透明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灵宝市2008年度(2007年7月1日--2008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结息对账工作已经圆满完成,住房公积金结息对账单将于2008年7月31日前发送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提醒职工注意查收。
此次灵宝市将发放1.7万余份住房公积金对账单,对账单将向职工提供以下信息:职工姓名、职工单位及个人住房公积金代码、身份证号、当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每月应缴额、本年缴存额、年利息等。职工拿到对账单后,要仔细核对对账单的信息,如信息有误或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有疑问,可到单位财务科查询,也可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