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马市提高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

发布时间:2018-02-02 来源: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今年7月份,随着2007年度住房公积金调整基数工作的顺利结束,义马市提高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职工和单位缴存比例不低于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各5%的缴存比例,所有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全面提高缴存比例,自今年7月份起,全市执行职工和单位不低于职工上年平均工资各8%的缴存比例,有条件的单位还提高到了职工和单位各12%的缴存比例。

义马市自1995年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住房公积金一直保持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归集面和归集额大幅度提高,截止2007年6月底,全市已有 4800余名职工纳入房公积金管理,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4000余万元,并为200余户需要购房的家庭办理了住房公积金支取手续,解决了他们的燃眉之急。但是随着近年来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较低的缴存比例已经无法满足房地产市场的进一步发展需要及中低收入职工的购房需求,因此提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迫在眉睫,今年年元月份,财政供给单位率先提高了缴存比例,由原来单位和职工各5%提高到了各8%,之后其余各单位纷纷参照执行,自今年7月份起,全市所有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结束了实行了长达12年之久的职工和单位各5%的缴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