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区公积金业务分流的通知
尊敬的缴存单位及职工: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群众,经中心研究决定,于2018年8月22日至9月2日暂将市区所有贷款业务分流至商务中心区营业部办理,市区营业部负责市区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咨询等业务。
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