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预算公开
2023年度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所属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拔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拔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第一部分
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三政办[2010]71号)及三门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三编[2010]67号)规定,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主要职责是:
(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并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报告;
(2)承担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等工作职责;
(3)承担住房公积金核算职责,指导、监督分支机构的内部核算;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工作;
(6)拟定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7)承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工作职责,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8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归集管理科、支取管理科、信贷科、信息中心、计划财务科、稽核科和市区营业厅。下设义马、渑池、陕州区、灵宝、卢氏5个管理部,分别办理相应辖区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业务。各管理部财务由中心统一核算。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预算包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本级预算,没有二级预算单位,所公布的预算为单位全部汇总预算。
第二部分
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收入总计1183.28万元,支出总计1183.28万元,与2022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5.54万元,降低1.3%。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项目资金略有下降。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收入合计1183.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83.28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支出合计1183.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0.28万元,占43.97 %;项目支出663万元,占56.0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183.28万元。与 2022 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15.54万元,降低了1.3%,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项目资金略有下降。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183.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0.28万元,占43.97 %;项目支出663万元,占56.03%。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20.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96.21万元,占95.37;公用经费24.07万元,占4.63%。
七、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部门《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由上年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八、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较2022年减少0.8万元,下降28.57%,减少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降低“三公经费”的预算。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2022年和2021年均为0。主要原因是加强出国经费管理,对出国经费进行压缩。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与2022年减少0.3万元,下降100%,主要是2022年度无接待费用,2023年无预算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22年度减少0.5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公务用车改革精神,励行节约,减少了公务用车使用次数。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92万元。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23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组织对5个预算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663万元。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 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我单位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