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按月提取啦
好消息!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又出新政啦!本次新政是将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频次由原来的每年可提取1次提高至每月可提取1次,即缴存人及其配偶可按月申请提取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余额,用于偿还三门峡市辖区外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此项政策的出台,切实减轻了缴存人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压力,着力解决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本政策于2025年1月1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