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方案》精神,进一步掌握《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省公安厅转发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豫建金管〔2018〕17号)落实情况,摸排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拒贷、非法中介等行业乱象,有效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为全力做好各项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现就我中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的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发力“三次创业”、加快转型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新时代三门峡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任务
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努力营造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推动形成强大的法律震慑力。搜集排查本系统内存在的涉黑涉恶线索;利用本系统的各类业务平台,面向全体服务对象搜集涉黑涉恶线索;按照程序及时向公安部门移交移送各类涉黑涉恶线索;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查处打击各类涉黑涉恶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精心组织部署。切实履行住房公积金业务工作职责,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班子会议进行专题研究,结合实际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传达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市公积金系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
(二)营造浓厚氛围。发挥公积金业务服务面广的特点,利用一切合适时机向服务对象宣传宪法、刑法、社会治安方面的法规以及与扫黑除恶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主要采取在中心办公楼的电子显示屏和大屏幕,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在各业务窗口开辟固定宣传栏、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集中宣传等形式,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全方位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三)形成工作合力。结合公积金行业的工作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对公积金系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领域、特殊群体的安全监管,明确政策法律界限,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将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四)积极化解矛盾。重点抓好关键业务节点,把工作做细再做细,真正解决服务对象的各种合理诉求,充分发挥化解矛盾、调处纠纷的功能,筑牢社会稳定和谐的第一道防线,从源头上瓦解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因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中心成立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何耀武同志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各管理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日常工作,钱翡翡兼办公室主任,昝双萍兼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办中心扫黑除恶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各成员要各司其职、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
(二)强化督促指导。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纳入本系统2018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范围,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科学全面评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
(三)落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对应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按照上级要求和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018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