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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调整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发布时间:2018-02-02 15:53 来源: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作者: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近日,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调整,助力市民购房。从此, 购房不再是一个让人头疼的问题。
  新政策将合理放宽贷款条件。职工在支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首付部分的同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支付房款剩余部分,且最高贷款限额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价;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时,最低首付比例由30%降至20%;对已经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缴存的职工家庭,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可享受与首套相同政策;针对配偶所在单位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 可出具未缴存职工最近3 个月的工资收入与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证明,其累计数作为家庭收入, 同时月还款额由不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提升至60%。对于家庭条件一般、有刚性需求的家庭,这条政策无疑成为了一条喜讯。不仅购房首付降低了,而且购房条件也降低了,使更多家庭有了更多的选择。
  新政策提高了贷款额度,延长贷款年限。。新政策将支持异地购房贷款, 简化二手住房贷款办理程序, 使缴存职工购买住房时感到更方便、更贴心。
  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将上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执行,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