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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2-02 15:19 来源: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作者: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各缴存单位及职工: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规定,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将于2014年7月1日进行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为做好结息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心将于2014年7月1日起停止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转移、贷款等业务。

二、以上停办业务自2014年7月7日起恢复正常办理。

三、业务停办期间各网点仅受理咨询业务。

四、各缴存单位于2014年7月30日后到中心各网点领取本单位住房公积金对账单及结息凭证,进行账务核对,并将结息情况告知缴存职工。发现账务有误的,由单位经办人员统一到中心核对。





二〇一四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