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2-02 14:27
来源: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作者: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和提高服务工作,确保业务大厅规范、有序运转,提高为民办事质量,及时处理临时、紧急事务,有效地为缴存职工解决好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的有关问题,努力创建好服务型中心,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人员
值班人员由中心机关各科(室)负责人轮流担任,每周轮换。在中心二楼业务大厅设领导值班席,值班人员在领导值班席值班。
二、值班时间
值班人员按照《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大厅领导值班时间安排表》的具体安排进行值班。工作日按中心正常工作时间值班,每周六业务办理日照常值班。不得迟到、早退和脱岗。
三、值班人员工作职责
(一)接待群众的来询、来访和投诉,接听业务咨询电话并解答相关问题,做好各业务科(室)之间协调工作;
(二)值班人员对来访群众要热情接待、耐心诚恳,不得推诿刁难,热情受理并解答群众提出的相关问题,妥善协调处理业务窗口工作人员难以解决的各类事项。不能处理的,及时报告中心领导;
(三)值班人员实行首问责任制,对于当日受理的问题如不能及时予以解答或解决,事后本着“谁受理,谁解决”的原则处理好相关问题,并负责把结果及时反馈给当事人;
(四)值班过程中遇到急、难、险、灾等重大突发事件必须迅速向中心领导汇报,并根据领导的意见积极作好处理工作;
(五)值班人员要坚持填写值班日志,按时交接班。凡是在当班时间内发生的工作责任事故,由当班人员负责,对造成不良影响和重大损失的要追究当班人员责任;
(六)对工作人员出勤情况、工作纪律、规范服务等方面的情况现场督查。发现有违反中心管理制度的情况,立即纠正并告知办公室处理;
(七)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值班人员必须准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脱岗,违者按旷工进行处罚;
(二)值班人员不得擅自调班,如有特殊情况调班,必须报中心领导批准,在值班中如有急事需要离开,要向中心领导请假;
(三)值班人员每天应提前和延后10分钟上下班;
(四)值班人员值班情况与个人考核挂钩。对坚持遵守值班制度,妥善处理各类问题,无积案的人员予以表扬与适当奖励;对不坚持值班制度,群众满意率低的人员予以批评,视情扣发考核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