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2-02 13:47
来源: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作者: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我中心将于2009年6月30日对职工住房公积金进行年度结息,并于结息后进行2008-2009年度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结息对帐单(以下简称“对帐单”)的发放工作,同时进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变更。为保证及时、准确做好结息及基数变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2009年6月29日至7月10日停止受理各项业务。
二、2008-2009年度对帐单统一由公积金中心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发放。为了保证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缴存人能及时准确收到对账单,各单位请在2009年7月10日前完成通信地址核实和修改工作。 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7月底未收到对帐单,可持本人身份证到中心和各管理部进行查询和打印。收到对账单后请及时对缴存信息进行核对,如发现有误,由各单位经办人员统一到我中心和各管理部核对。
三、所有业务于2009年7月13日恢复正常办理。
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九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