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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马市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工作全面展开

发布时间:2018-02-02 12:39 来源: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作者: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备受义马市人民关注的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业务目前已全面展开,首批30户已经办理了公积金贷款,解决了燃眉之急。义马市自1995年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已有170多家单位,4300余名职工纳入公积金管理,累计归集4600余万元,为100多户家庭办理了支取,但受客观条件制约,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业务一直没有开展。日前,经过相关部门的积极努力,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业务已经全面展开。
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是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消费贷款。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归集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委托相应商业银行,向参加住房公积金缴存的职工个人在我市购买普通住房时,因资金不足而发放的政策性贷款。
它只能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和大修自用普通住宅;发放的范围是购买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和购买房地产交易市场具有产权的二手住房需要购房贷款以及公积金中心认可的其他购房贷款项目;发放的对象是参加我市住房制度改革并按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条件是: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2、申请贷款前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并且最近6个月为连续缴存;3、具有售房单位出具的不少于购房总价30%的付款证明;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5、能提供贷款单位同意的抵押、质押或担保。
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最高不超过借款人夫妻双方缴存余额的10倍,并且不超过10万元,最长贷款期限15年,且贷款期内均不得超过借款人的法定退休年龄。
从2007年9月15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内(含5年)年利率为4.77%,5年以上年利率5.22%。利率一年一定,与每年1月1日,按 相应档次利率确定下一年度利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