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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2-02 13:18 来源: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作者: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2007年3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的通知》(银发[2007]79号),现就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从2007年3月18日起,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现行的1.8%调整为1.98%,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不变。

  二、从2007年3月18日起,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及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均上调0.18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从4.14%调整为4.32%,五年期以上从4.59%调整为4.77%。

  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立即将本通知转发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执行。

  附表: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七年三月十七日



附表:


          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表
                       单位:%
项目           调整前利率 调整后利率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    

   当年缴存       0.72    0.72

   上年结转       1.80    1.98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年以下(含五年)  4.14    4.32

   五年以上       4.59    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