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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6年 12329服务热线热点问题解答 第六期
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6年
12329服务热线热点问题解答 第六期
问:我是商业住房贷款,现想转为公积金贷款,请问贷款期限是怎样认定的?
答:商业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时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原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剩余年限,同时符合公积金中心关于贷款期限的其他规定。
问:组合贷中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已结清,剩余商贷部分能不能申请“商转公”?
答:不可以。组合贷款属于同一套房产、同一笔贷款,已享受过公积金贷款政策,因此剩余的商贷部分无法再次申请“商转公”业务。
问:公积金贷款日常还款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借款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还款的,确保在约定扣款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充足;使用银行卡扣款的,确保在约定扣款日前足额存入还款本息金额,并确保还款账户状态正常。
问:什么是“商转公以贷冲贷”?
答:“商转公以贷冲贷”业务是指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缴存人,无需自筹资金提前结清商业住房贷款,可通过公积金中心发放的贷款直接冲抵原商业住房贷款余额。
问:申请“商转公以贷冲贷”提供什么资料?
答:商业住房贷款的借款人,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可以申请商转公以贷冲贷业务,需提供:
1.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
2.结婚证或离婚证;未婚或有异议的,由申请人填写承诺书,公积金中心通过有关部门核查;
3.多子女家庭贷款的,须提供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或合法抚养未成年子女证明材料;
4.高层次人才贷款的,须提供组织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
5.申请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有效期1个月);
6.不动产查询证明及备案查询证明(不动产部门出具,有效期1个月);
7.发证日期在10年之内的《不动产权证书》;
8.《三门峡市存量房买卖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合同备案摘要;
9.含税增值税发票和税收完税证明;
10.商业住房贷款合同;
11.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联系单(商业贷款银行出具);
12.近1年还款明细(银行出具);
13.申请人还款账号(申请人在受托银行的I类储蓄卡)。
注:以上要件均须提供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