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完善基础数据标准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和住建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贯彻落实和结算应用系统接入工作的通知》(建办金〔2017〕74号)规定,对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调整,同时完善缴存单位、缴存人员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数调整
(一)基数调整范围
凡在我市已建立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单位,且完成2019年6月份住房公积金汇缴的,均属本次调整范围。
(二)基数调整时间
基数调整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开始进行,至2019年7月31日结束。自2019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基数。
(三)基数调整程序
1.由各缴存单位经办人前往市住房公积金各经办网点核准预留邮箱;
2.由市住房公积金各经办网点工作人员将变更基数相关文件及表格发至已核准的邮箱;
3.各单位按规定认真填写上述表格并发至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经办网点,同时报送纸质版两份办理审批手续。
(四)月缴存额的计算方法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2018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2
职工2018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2018年度工资总额÷实际工作月份
各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按《职工工资总额包括的内容和范围》(三统委字〔1995〕第42号)的有关规定计算。
职工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计算方法为见角分进元。
(五)缴存比例
三门峡市本级财政供给单位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2%;市本级差供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可参照上述标准执行;各县(市、区)相同性质单位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参照上述标准执行;其他单位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5%—12%。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六)缴存额上限及下限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上一年度三门峡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根据市统计局公布的2018年度三门峡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3268元,确定2019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上限为15816元,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上限均为1898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3796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不得低于三门峡市上一年度劳动部门规定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省政府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三人社劳资〔2018〕9号),最低工资标准是1900元,确定2019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900元,职工本人和单位的月缴存额下限均不低于95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190元。
注:1.《职工工资总额包括的内容和范围》(三统委字〔1995〕第42号)可到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网站(www.smxgjj.com)查询。
二、完善基础数据标准
为完成住建部基础数据贯标工作,推进我市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便于单位及缴存职工通过互联网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请各缴存单位按照住建部《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JGJ/T 320-2014)要求,认真收集缴存单位及缴存人员基础信息,务必按照要求完善基础数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对象:
所有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缴存职工;
(二)完善方式:
1.缴存单位基本信息完善:由缴存单位经办人前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经办网点查询打印本单位基本信息表,完善信息并签字确认。
2.缴存职工基本信息完善:缴存职工微信搜索“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公众号,关注后若注册成功,证明信息已经完善,若无法注册则说明信息需要完善。个人信息完善方式有以下两种:
(1)职工本人持身份证、银行卡原件前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经办网点办理;
(2)由单位经办人填写《个人信息修改表》,并代本单位职工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经办网点完善修改相关人员基础信息。
(三)完善后出现重户现象的需办理合户手续。合户办理方式为:
1.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前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经办网点办理;
2.由单位经办人收集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并代本单位职工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经办网点办理合户手续。
(四)完善后若符合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6个月,且无冻结、重户、欠缴、公积金贷款、担保等情形存在满足提取条件的即可办理提取手续。提取方式:
1.微信搜索“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便民服务-业务办理,注册后登陆点击“离职提取”办理提取手续;
2.由单位经办人收集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并代本单位职工前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经办网点办理提取手续。
(五)查询方式有以下三种:
1.登陆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厅(http://wt.smxgjj.com/netface/login.do)查询;
2.登陆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点击便民服务-业务办理查询;
3.登陆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手机APP-自助服务查询;
4.登陆支付宝-首页-更多-城市服务-公积金查询;
5.拨打客服热线:12329;
6.持本人身份证前往市住房公积金各经办网点查询。
三、各经办网点办公地址、电话、邮箱地址
市区营业厅:崤山路中段30号 电话:2775650 邮箱:smxgjj@126.com
商务区营业厅:湖滨大厦A座三层 电话:2775850 邮箱:smxgjjswq@126.com
义马市管理部:珠江路人行东侧 电话:5828287 邮箱:smxgjjym@126.com
渑池县管理部: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大厅 电话:4815690 邮箱:mcgjjglb@126.com
陕州区管理部:高阳路中段金涛花园一楼 电话:3837977 邮箱:smxsxgjj@126.com
灵宝市管理部:长安路建行二楼 电话:8852197 smxlbgjj@126.com
卢氏县管理部:为民服务中心二楼 电话:7871301 邮箱:lsgjjglb@163.com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