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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买房可用住房公积金交首付啦!

发布时间:2024-08-19 11:29 来源: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作者:

 

好消息!买房可用住房公积金交首付啦!

 

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又出新政啦!本次政策调整扩大了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现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新政推出后,缴存人在三门峡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的,可在开发企业向住房公积金中心报备后,与开发企业签订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然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相关资料,便可预提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此项政策的出台能切实减轻缴存人支付首付款的资金压力,能更好地满足群众改善居住条件的需求,充分体现住房公积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根本原则。业务办理详细情况可与中心各经办网点联系各经办网点办公地址、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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