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通知公告 >文章详情

温馨提示:这些人可以提取公积金了!

发布时间:2024-02-19 11:56 查阅次数:0 来源: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作者:

 

温馨提醒这些人,可以提取公积金了

 

您是否因单位合并、撤销、破产、改制及离职、工作调动等因素,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未重新就业满6个月以上或者您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且公积金账户已经封存?如果是,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温馨提醒可以提取公积金了

那么如何查询办理呢?

一、通过“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个人版)”、支付宝-三门峡公积金”等网上渠道,进行实名注册或人脸验证后登陆查询。

二、如网上渠道查询不到信息,职工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中心各服务网点现场查询办理。

三、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6个月以上账户封存的、以及法定年龄退休中心各网上业务渠道零材料办理。

四、非法定年龄退休提供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中心各网上业务渠道或各服务网点办理销户提取。

五、职工死亡的,单位经办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办理人有效身份证、死亡职工的死亡证明及公证的继承协议或遗嘱原件,在网上渠道或各服务网点办理销户提取。

  

   各经办网点办公地址、电话

  1.市区营业部:崤山中路30号公积金办公楼二层2775650

   2.商务区营业部:商务中心区湖滨大厦A座三层2775850

   3.义马管理部:义马市珠江路人行东侧 5828287

   4.渑池管理部:渑池县行政审批中心四楼 4815690

   5.陕州管理部:陕州区高阳路与陕州大道交叉口(金涛花园门口) 3837977

   6.灵宝管理部:灵宝市长安路建行二楼 8852197

   7.卢氏管理部:卢氏县为民服务中心 7871301

 

 

 

                            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零二四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