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自由职业缴存人: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现将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数调整范围
凡在我市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缴存单位及自由职业缴存人,且完成2021年6月份住房公积金汇缴的,均属本次调整范围。
二、基数调整时间
基数调整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开始进行,至2021年7月31日结束。自2021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基数。
三、基数调整方式
1. 缴存单位登陆市公积金中心网上业务大厅进行变更。
2. 自由职业者由市公积金中心统一调整。
四、月缴存额的计算方法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2020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2
职工2020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2020年度工资总额÷实际工作月份
各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按《职工工资总额包括的内容和范围》(三统委字〔1995〕第42号)的有关规定计算。
职工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计算方法为见角分进元。
五、缴存比例
三门峡市本级财政供给单位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2%;市本级差供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可参照上述标准执行;市本级其他单位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在5%-12%中选择;各县(市、区)相同性质单位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六、缴存额上限及下限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上一年度三门峡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根据市统计局公布的2020年度三门峡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7907元,确定2021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上限为16977元,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上限均为2038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4076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不得低于三门峡市上一年度劳动部门规定的月最低工资标准。2020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依旧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省政府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三人社劳资〔2018〕9号)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是1900元,确定2021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900元,职工本人和单位的月缴存额下限均不低于95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190元。
注:《职工工资总额包括的内容和范围》(三统委字〔1995〕第42号)可登陆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网站(gjj.smx.gov.cn)查询。
七、自由职业者缴存基数
自由职业者缴存基数按照市统计局公布的2020年度三门峡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确定,2021年缴存基数为4528元,缴存比例为20%,月缴存额为906元。
八、缓缴
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经本单位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补缴缓缴部分。单位缓缴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超过一年,需要继续缓缴的,应当重新办理申请手续。前款所称确有困难,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 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的;
(二) 发生严重亏损的;
(三) 经依法批准缓缴养老和失业保险金的;
(四) 其他确有困难的情形。
九、公积金账户查询方式及各经办网点办公地址、电话、邮箱
(一)公积金账户查询方式:
1. 支付宝-首页-更多-市民中心-公积金-公积金查询;
2. 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点击便民服务-业务办理查询;
3. 登陆线上三门峡-更多服务-便民服务-公积金;
4. 拨打客服热线:12329;
5. 登陆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gjj.smx.gov.cn)查询;
6. 持本人身份证前往市公积金中心各经办网点查询。
(二)各经办网点办公地址、电话、邮箱
市区营业厅:崤山路中段30号 电话:2775650 邮箱:smxgjj@126.com
商务区营业厅:湖滨大厦A座三层 电话:2775850 邮箱:smxgjjswq@126.com
义马市管理部:珠江路人行东侧 电话:5828287 邮箱:smxgjjym@126.com
渑池县管理部: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大厅 电话:4815690 邮箱:mcgjjglb@126.com
陕州区管理部:高阳路中段金涛花园一楼 电话:3837977 邮箱:smxsxgjj@126.com
灵宝市管理部:长安路建行二楼 电话:8852197 邮箱:smxlbgjj@126.com
卢氏县管理部:为民服务中心二楼 电话:7871301 邮箱:lsgjjgl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