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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做好非公经济组织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工作

发布时间:2018-02-02 12:13 查阅次数:1429 来源: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作者: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我国将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力度,对拒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和无故欠缴、少缴的单位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厉处罚。同时,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将成为今后工作的一个重点。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25日在此间表示,在建立住房公积金管理新体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今后将进一步强化归集工作,努力扩大覆盖面。各地要对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没有办理缴存登记手续和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详细摸底。
  根据部署,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积极与工商、税务、劳动保障、编制管理等部门联系,及时掌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组织的设立、登记、分立、重组和解散等情况,督促缴存住房公积金。汪光焘说:“要充分发挥工会监督作用,建立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制度,提高透明度。”
  加大执法力度。汪光焘说,各地管理中心要切实行使行政执法权,督促单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对拒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和无故欠缴、少缴的单位,将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进行处罚,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要重点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规定范围,做到应建尽建、应缴尽缴。
  汪光焘表示,对效益状况不佳、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要按有关程序办理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手续,经济效益好转后应补缴。


  摘自 新华网 记者 黄全权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