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成立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成立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科室、各县(市)管理部: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的有效管控,健全完善政府采购业务内控制度,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的尺度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三门峡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市级政府采购管理流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决定成立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李泳均
副组长:乔旭东
成 员:杨新萍、昝双萍、杨建丽、卫宏辉
二、主要职责
1.领导小组负责编制本单位政府采购(含集中采购、分散采购、自行采购)采购预算、采购计划安排、采购方式拟选、组织形式确定。协调解决采购业务执行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2.负责提出采购需求、开展采购项目询价、确定采购项目定价(最高限价)、代理机构比选、确认招标文件编制。负责对采购环节进行合理性、合规性审查和监督,审核政府采购文件、政府采购合同等。
3.各使用部门根据工作安排,提出采购需求,根据采购小组确定的采购方式、预算控制等要求及时开展采购业务。落实采购信息公开、订立合同文本、合同资金支付、采购项目验收、标的资产保管、采购档案管理、质疑投诉答复等采购事项。
4.各类采购必须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若在采购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行为,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