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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6年 12329服务热线热点问题解答 第七期

发布时间:2026-07-14 17:19 来源: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作者:

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6年

12329服务热线热点问题解答 第七期

 

问:住房公积金利息如何计算?

答: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目前为人民银行挂牌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年利率1.5%)。

 

问:住房公积金的利息归谁?

答:住房公积金的利息归缴存人个人所有,到账的利息会自动并入公积金本金,持续产生新收益。

 

问:住房公积金的利息是否需要缴纳利息税?

答: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账户结息利息免征利息税。

 

问:住房公积金的结息日是什么时间?

答:住房公积金的结息日为每年6月30日。

 

问:住房公积金的计息周期是什么时候?

答:住房公积金的计息周期为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