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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积金接续的问题
信件内容
在洛阳缴纳五年多公积金至今年6月,6月后到义马工作,由于办理工资手续较慢,9月份在义马开户补缴7-8月公积金,请问办理公积金转移程序是什么,办理后公积金缴存时间时长是从何时计算,由于贷款时的系数相差较大,时间是否可以累计计算。 2024-09-18 09:3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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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回复
答复内容
您好:异地转入手续可在微信小程序《全国住房公积金》办理或本人携带身份证到柜台办理,前提条件是要在转入地缴存满6个月后才可申请; 贷款申请条件为: 1. 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 2. 购买首套房且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的20%;购买二套房或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的30%; 3. 具有稳定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 借款人及其配偶在公积金中心及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无不良记录; 5. 按照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6. 申请人双方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由任意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只有一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必须由正常缴存人提出申请; 7. 以所购期房作为抵押的,在公积金中心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按揭合作协议》后,可申请贷款; 8. 缴存状态为“正常”且缴至年月为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 9.在异地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房的职工可在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与我市缴存职工可贷额度计算方法相同。 10.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不含异地缴存职工),10年以内(含10年)在本市行政区域购买自住住房(以《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日期为准)申请商业住房贷款,且符合我市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相关规定的,可以申请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 11.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金额和购房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该房屋总价。 12.符合中心签发的其他贷款政策相关规定。 详情咨询可拨打义马公积金中心:0398-5828287。 2024-09-18 09:5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