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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8-09-16 20:48 查阅次数:358 来源: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作者: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目  录

第一部分 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二)结构情况

(三) 具体情况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三政办[2010]71号)及三门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三编[2010]67号)规定,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主要职责是: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并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报告;

(二)承担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等工作职责;

(三)承担住房公积金核算职责,指导、监督分支机构的内部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工作;

(六)拟定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七)承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和人员情况

根据工作职责,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6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归集管理科、支取管理科、信贷科、信息中心和计划财务和稽核科。下设义马、渑池、陕县、灵宝、卢氏5个管理部,分别办理相应辖区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业务。各管理部财务由中心统一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算为市中心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201809161129056.jpg



第三部分

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均为807.68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14.9万元,增长63.9%。主要原因是:一是养老保险改革准备期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额度;二是随着住房公积金业务飞速发展,管理费用有所增加。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807.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7.68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807.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1.68万元,占55.92%;项目支出356万元,占44.0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807.68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14.9万元,增长63.9%。主要原因是一是养老保险改革准备期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额度;二是随着住房公积金业务飞速发展,管理费用有所增加。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7.6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14.9万元,增长63.9%。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养老保险改革准备期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额度;二是随着住房公积金业务飞速发展,管理费用有所增加。

(二)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7.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基本支出451.68万元,占比55.92%;项目支出356万元,占比44.08%。

(三)具体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07.68 万元,支出决算为 807.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年初预算为90.93 万元,支出决算为 90.9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3.09万元,支出决算为3.09 万元,主要用于对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住房补贴、取暖补贴的发放。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年初预算为87.84 万元,支出决算为 87.84 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费的缴纳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缴纳实施准备期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清算预算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 22.22 万元,支出决算为 22.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医保金、生育保险等各类社会保障基金的缴纳。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事务,年初预算为 338.53 万元,支出决算为 338.5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主要用于中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基本开支,以及公积金网络运行维护、政策宣传、设备购置、公积金业务材料印刷以及公积金管理费用等项目开支。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1.68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230.9万元,增长104.58%。变动的主要原因:养老保险改革准备期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额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1.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6.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628753元、津贴补贴643520元、 奖金422565元、社会保障缴费222199元、绩效工资219240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78397元、退休费30862元、住房公积金223126元;公用经费24.81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5180元、水电费11000元、差旅费60000元、培训费20000元、公务接待费480元、工会经费34892元、福利费43615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000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6万元,支出决算为10.35万元,完成预算的97.62%。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3000元,决算数为480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0.3万元,占99.54%,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5万元,占0.46%,完成预算的1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0.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0.3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开展工作

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7年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0.7万元,下降6.36%,主要原因是遵照励行节约原则,加强日常公务用车管理,降低了车辆运行费用。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5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0万元。

河南省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2个、来访人员1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还没有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7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2.96万元,较2016年度增加37.84万元,增长12.8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随着公积金事业发展,工作业务量大幅增加,相应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二是物价上涨,运行经费略有上浮。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年期末,河南省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有车辆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9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9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是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是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