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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市公积金中心2016部门决算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3 01:49 查阅次数:380 来源: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作者: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度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三政办[2010]71号)及三门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三编[2010]67号)规定,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主要职责是: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并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报告;
  (二)承担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等工作职责;
  (三)承担住房公积金核算职责,指导、监督分支机构的内部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工作;
  (六)拟定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七)承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和人员情况
  根据工作职责,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6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归集管理科、支取管理科、信贷科、信息中心和计划财务和稽核科。下设义马、渑池、陕县、灵宝、卢氏5个管理部,分别办理相应辖区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业务。各管理部财务由中心统一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决算为市中心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收入总计492.79万元,支出总计492.79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7.7万元,增长3.73%。主要原因:随着住房公积金业务飞速发展,管理费用有所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年收入合计492.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2.79万元,占10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年支出合计492.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0.79万元,占44.8%;项目支出272万元,占55.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492.79万元。与 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7.7万元,增长3.73%。主要原因:随着住房公积金业务飞速发展,管理费用有所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2.79万元,年初预算为492.79万元,支出决算为492.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基本支出220.79万元,项目支出272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0.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7.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30272元、津贴补贴579379元、奖金144000元、社会保障缴费155146元、绩效工资223758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5922.2元、退休费145260元、抚恤金106752元、住房公积金161885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22407元;公用经费23.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2284元、水电费9127元、取暖费860元、差旅费52769元、公务接待费480元、工会经费26982元、福利费33727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0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8万元,支出决算为11.05万元,完成预算的86.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万元,完成预算的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5万元,成预算的6.6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日常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均有所下降。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2.81万元,下降20.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5万元,下降18.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1万元,下降86.1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015年和2016年均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遵照励行节约原则,加强日常公务用车管理,降低了车辆运行费用;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接待审批和管理,集中使用单位公务灶进行公务接待,降低了公务接待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无安排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1 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
  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480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组2批、来访人员12人次。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5.12万元,比2015年增加30万元,增长11.32%。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是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是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