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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19 02:16 查阅次数:498 来源: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作者: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5名委员,其中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3名。2019年,审议通过的主要事项包括《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度收支决算及2019年度收支预算》《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度增值收益分配方案》《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自由职业者缴存使用暂行办法》《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等。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市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财政全供正县级事业单位。目前中心设7个科室,1个市区营业部,1个商务区营业部,5个县(市、区)管理部和1个义煤分中心。市中心从业人员63人,其中,在编31人,非在编32人。义煤分中心从业人员15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9年,新开户单位 165家,实缴单位2517    家,净增单位50家;新开户职工1.06万人,实缴职工 17.71 万人,实缴职工减少700人;缴存额19.96亿元,同比增长 5.16 %。2019 年末,缴存总额157.9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14.48%;缴存余额71.5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95%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8家,较上年无变化。

(二)提取:2019 年,提取额12.33亿元,同比增长35.94 %;占当年缴存额的61.77 %,比上年增加13.98个百分点。2019年末,提取总额86.3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16.65 %。

(三)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4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40万元。

2019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814笔9.01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4.1%、 13.86 %。其中,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707笔8.71亿元,义煤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07笔0.29亿元。

2019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4.42亿元。其中,市中心3.97    亿元,义煤分中心0.45亿元。

2019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79万笔68.46亿元,贷款余额50.18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11.16%、15.16%、10.04%。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0.09%,比上年末减少1.22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7家,较上年无变化

(四)融资:2019年,融资0亿元,归还0.8亿元。2019年末,融资总额9.98亿元,融资余额0亿元。

    (五)资金存储: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9.11亿元。其中,活期0.09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6.54亿元,1年以上定期8.45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4.03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70.09%,比上年末减少1.22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9年,业务收入19069.68万元,同比下降4.87%。其中,市中心15373.91万元,义煤分中心3695.78万元;存款利息3661.43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5401.66万元,其他6.6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9年,业务支出6837.62万元,同比下降44%。其中,市中心4267.34万元,义煤分中心2570.28万元;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6813.04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20.8万元,其他3.78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9年,增值收益12232.06万元,同比增长56.08%。其中,市中心11106.56万元,义煤分中心1125.5万元;增值收益率1.8%,比上年增加0.62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9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 7339.24   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573.09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319.73万元。

2019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200万元,其中市中心上交120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411.63万元,其中市中心上缴1411.63万元。

2019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6380.06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3009.68万元。其中,市中心提取22177.87万元,义煤分中心提取10831.81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9年,管理费用支出1188.61万元,同比下降21.17%。其中,人员经费512.28万元,公用经费57.33万元,专项经费619万元。

市中心管理费用支出1002.23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412.62万元、25.61万元、564万元;义煤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186.38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99.66万元、31.72万元、55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101.78万元,逾期率0.2‰。其中,市中心0.21,义煤分中心0.06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增值收益的60%提取。2019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7339.24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2019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6380.06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5.26%,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39%。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9年,实缴单位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2.03%和5.16%,实缴职工人数同比减少0.39%。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5.04%,国有企业占17.28%,城镇集体企业占1.03%,外商投资企业占0.7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0.3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59%,其他占4.01%。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1.26%,国有企业占48.7%,城镇集体企业占0.5%,外商投资企业占0.5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6.4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其他占1.61%;中、低收入占98.63%,高收入占1.37%。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7.87%,国有企业占45.36%,城镇集体企业占0.35%,外商投资企业占1.0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7.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88%,其他占5.13%;中、低收入占99.78%,高收入占0.22%。

(二)提取业务:2019年,4.72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2.33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64.18%(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1.97%,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26.88%,租赁住房占5.33%,其他占0%);非住房消费提取占35.82%(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8.7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6.91%,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10.17%)。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48%,高收入占1.52%。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支持职工购建房28.98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44.25%,比上年减少9.22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32620.16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4.44%,90-144(含)平方米占76.37%,144平方米以上占19.19%。购买新房占90.87%(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9.1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他占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25.23%,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74.73%,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04%。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16.88%,30岁-40岁(含)占41.47%,40岁-50岁(含)占31.06%,50岁以上占10.59%;首次申请贷款占89.41%,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0.59%;中、低收入占98.26%,高收入占1.74%。

2.异地贷款:2019年,发放异地贷款2笔58万元。2019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35965.8万元,异地贷款余额32490.6万元。

    (四)住房贡献率:2019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84.77%,比上年减少18.13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2019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中共三门峡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将计划财务和稽核科分设为计划财务科、稽核科,并增设市区营业部。

计划财务科主要职能为:编制和执行单位预决算及财务收支计划;承担住房公积金及其增值收益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承担住房公积金经费使用及其相关工作。

稽核科主要职能为:对住房公积金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资金运用、财务收支、会计核算等资金安全方面进行稽核;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稽核住房公积金各项政策法规、业务流程、权限执行的执行情况和贷款审批的合规性。

市区营业部主要职能为: 负责归集、支取、贷款等前台业务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相关柜面业务的资料管理、会计凭证的整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咨询解答和业务查询工作。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银行无变化。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2019年,根据“控高保低”政策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上限为15816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3796元,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上限各为1898元。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下限为1900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190元,职工本人和单位的月缴存额下限各为95元。

三门峡市本级财政供给单位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2%;市本级差供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可参照上述标准执行;各县(市、区)相同性质单位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参照上述标准执行;其他单位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5%—12%。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2019年11月13日,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批通过了新修订的《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自由职业者缴存使用暂行办法》《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的规定,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实行统一利率结息;上年结转和当年缴存的统一按结息日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至2019年12月31日,最新的利率为1.5%;年度结息日为每年的6月30日。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一是延伸服务渠道,依托银行网点,在市区范围内设立4个住房公积金自助业务办理专区,满足群众就近办理业务的需求。二是向财政部门申请专项经费,对市区营业部服务大厅进行改造提升,大厅面积拓展了近一倍,空间布局更加合理,设施更加齐全,为客户提供了更好的服务体验三是为全市正常缴存人数在20人以上的1500个单位(受益职工人数占全市缴存职工总数的80%以上)免费发放CA证书,方便其通过网上营业厅办理业务。截至2019年12月底,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网上办结率已达80%以上,政务服务办件量占河南政务服务网上全三门峡市政务服务办件量的96%以上。四是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服务进社区、进楼盘、进家门的“三进”活动,进一步深化“效能革命”,提高社会满意度。五是联合支付宝对业务系统进行优化升级,方便群众使用支付宝刷脸的方式办理住房公积金查询业务。六是建成集12329热线、12329短信、门户网站、网上业务大厅、手机APP、官方微信等8项服务渠道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一是按照省住建厅关于互联互通工作的要求,积极与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对接,已开通与民政部门的婚姻信息、公安部门的个人身份信息、卫健委的死亡信息、编办的机构信息、人社局的退休信息等共5个接口。二是成功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为个税申报抵扣、信息共享和信息监管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2019年,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被河南省文明办评为“文明服务示范窗口”、省级文明单位。

 

                        

                                2020年3月